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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绿NTA 出庭通知
别慌:Master→Merits全流程拆解、四条出路与72小时止损清单(婚姻类)
更新:2025-09-11 · PN环球律所 · 24小时中文热线 929-527-53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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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A 是什么:被移送法庭 ≠ 立刻递解
NTA(Notice to Appear)出庭通知是开启移民法庭程序的起诉书,写明指控条款、出庭地点与A号等。收到NTA并不等于马上被递解,关键在于你是否具备可救济与可抗辩,以及在法庭的策略执行。
婚姻类常见触发:I‑485/I‑130被拒、身份失效、入境/不准入问题、被怀疑虚假陈述或婚姻真实性不足等。不同原因决定后续路径。
被送达后 72 小时止损清单
- 读清NTA:核对法条、庭址、案件类型与是否已排期;标注截止日。
- 查排期与变更:及时查询官方系统;如NTA写“TBD/To be set”,也要定期自查。
- 找律师建档:准备EOIR‑28授权、案件时间线、面试纪要、所有收据与往来。
- 地址更新:搬家需向法院提交变更(如EOIR‑33)并向政府送达副本。
- 证据体检:从共同住所/财务/保险/社交到出入境记录,先做索引与编号。
Master 与 Merits:两类庭期怎么走
- Master Calendar(排期/答辩):确认指控、陈述救济类型(如续审I‑485)、领取或确定文件截止日。
- Individual / Merits(实体审理):提交展品册、证人名单与书面要点;现场质证与裁决。
- 庭前规范:不同法院有各自常设命令(Standing Order),术语与截止日要严格遵守。
四条出路:续审 I‑485 / 终止 / 其他救济 / 自愿离境
- 在法庭续审 I‑485:适用于具备资格的婚姻类AOS;与I‑130状态紧密绑定,需同步推进真实性与不准入问题。
- 终止/行政结案:在特定情况下,可与政府方沟通由法院终止程序,让案件回到USCIS继续;政策与口径会变动,需个案评估。
- 其他救济:如遇迫害风险或长期居留要件等的替代方案(庇护/撤销递解/居留取消等),适用性与门槛差异大。
- 自愿离境:作为最后选项,需权衡后果与回美路径。
与 I‑130 的联动:谁先谁后
法庭能审的是I‑485(身份),I‑130(亲属关系)通常仍由USCIS审。常见做法是:先把I‑130做实(真实性与材料齐备),再在法官前续审I‑485;或评估由法院终止程序、回USCIS一站式完成。节奏要和排期、证据与不准入问题匹配。
证据与作战包:时间线、证人与展品册
- 主线时间轴:相识→同居→结婚→共同财务→关键矛盾/分居→当前状态;每一节点标注证据编号。
- 展品册(Exhibits):共同住所/财务/保险/旅行与社交、第三方陈述、专家意见(必要时)。
- 证人策略:可考虑亲友/同住者/房东等;证词要可核对、与票据互证。
- 调卷与对照:如需,申请调取过往案卷/面试纪要,找出并解释矛盾点。
风控:出行 / EAD / 搬家 与 缺席后果
- 出行:在法庭程序中谨慎出境;离境可能触发复杂后果。
- EAD:如基于待审I‑485,可按规定续卡;新雇主入职前与人事确认收据可接受性。
- 搬家:务必递交地址变更并保留送达凭证。
- 缺席:未到庭可能被下缺席递解令;如因特殊原因缺席,应评估是否提重开动议。
FAQ:高频问题
NTA上没有日期,我还需要做什么?
需要定期自查系统并保持电话/地址畅通;一旦排期后未能到庭,风险极高。
婚姻真实性曾被质疑,还能在法庭通过吗?
关键在证据体系与证词一致性。通过时间线+展品册+证人形成闭环,常能扭转印象。
可以换路线去领馆吗?
涉及离境与不准入问题,操作顺序与豁免可行性需严格评估,切勿自行贸然改变轨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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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声明:本文为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;程序与口径可能调整,请以法院与相关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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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A 是什麼:被移送法庭 ≠ 立即遞解
NTA(Notice to Appear)出庭通知是啟動移民法庭程序的文件。收NTA不代表立刻遞解,關鍵在是否具備救濟與抗辯,以及法庭策略之落地。
婚姻類常見誘發:I‑485/I‑130被拒、身分失效、入境/不准入問題、被質疑虛假陳述或婚姻真實性不足等。
送達後 72 小時止損清單
- 讀清NTA:核對法條、庭址、案件型態與是否已排期;標註截止日。
- 查排期與變更:定期查看官方系統;若NTA為「TBD/未定」,仍須自行追蹤。
- 找律師建檔:準備EOIR‑28授權、案件時間線、面談摘要、所有收據與往來。
- 地址更新:搬家需向法院提交變更(如EOIR‑33)並向政府送達副本。
- 證據健檢:從共同住所/財務/保險/社交到出入境紀錄,先做索引與編號。
Master 與 Merits:兩類庭期怎麼走
- Master Calendar:確認指控、陳述救濟(如續審I‑485)、取得或確定文件截止日。
- Individual / Merits:提交展品冊、證人名單與書面要點;現場質證與裁決。
- 庭前規範:各法院常設命令不同,請務必遵守期限與格式。
四條出路:續審 I‑485 / 終止 / 其他救濟 / 自願離境
- 在法庭續審 I‑485:適用於具資格之婚姻類AOS;與I‑130之進度密切相關,需同步處理真實性與不准入問題。
- 終止/行政結案:特定情形可與政府方協商由法院終止程序,讓案件回USCIS;政策口徑會變動,需個案評估。
- 其他救濟:如庇護、居留取消等替代方案,適用門檻各異。
- 自願離境:作為最後方案,須權衡後果與回美路徑。
與 I‑130 的聯動:先後節奏
法院審的是I‑485,而I‑130通常仍由USCIS審。常見策略是先把I‑130做實,再於法官前續審I‑485;或評估由法院終止程序、回到USCIS一站完成。節奏需與排期、證據與不准入問題配合。
證據與作戰包:時間線、證人與展品冊
- 主線時間軸:相識→同居→結婚→共同財務→矛盾/分居→當前狀態;逐一標註證據編號。
- 展品冊:共同住所/財務/保險/旅遊與社交、第三方陳述、專家意見(必要時)。
- 證人策略:親友/同住者/房東等;證詞需可稽核並與票據互證。
- 調卷與對照:申請調取過往案卷/面談紀錄,釐清並解釋矛盾點。
風控:出行 / EAD / 搬家 與 缺席後果
- 出行:程序中慎離境;離境恐引發複雜後果。
- EAD:如因待審I‑485得以續卡;入職前與人資確認收據可否採認。
- 搬家:務必提交地址變更並保留送達憑證。
- 缺席:未到庭可能被下缺席遞解令;如有特殊原因,評估是否提重開動議。
FAQ:高頻問題
NTA沒有日期怎麼辦?
需定期自查並確保通訊暢通;一旦排期,務必準時到庭。
婚姻真實性曾被質疑,還有機會嗎?
以時間線+展品冊+證人建立證據閉環,常能扭轉觀感。
能改走領館嗎?
涉離境與不准入風險,須嚴格評估豁免與先後順序,切勿貿然行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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