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移民 / 婚绿 被拒 怎么办
婚绿 被拒 怎么办?
别慌:72小时动作清单、常见拒签/拒案原因定位、I‑290B/EOIR‑29 与重提策略、豁免与再面试要点
更新:2025-09-11 · PN环球律所 · 24小时中文热线 929-527-53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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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拒后72小时动作清单
- 读信不猜测:逐字核对拒信/拒签单,确认依据(法条、事实)、期限与是否可上诉/动议/补件。
- 归档证据:保存面试通知、问答笔记、投递回执、补件清单、收据号与全部往来邮件。
- 时间轴复盘:把关系/入境/身份/就业/旅行关键节点排成表,标注证据编号。
- 风险评估:如收到出庭通知(NTA)或被告知移送,立即与律师制定法庭策略。
- 沟通管理:避免无序申诉或随意联系承办官;一切以书面与期限为准。
先辨原因:六大拒绝触发器
- 婚姻真实性不足:共同住所/财务/社交证据薄弱,或面试矛盾。
- I‑864 经济担保不足:收入/资产、联保人或税表问题。
- 不准入(inadmissibility):非法滞留/入境记录、虚假陈述、特定刑事/公共卫生等。
- 程序性问题:缺材料、费用、逾期、地址未更新导致漏信。
- 领馆 221(g):行政审理或材料未齐,非最终拒签。
- 204(c) 婚姻欺诈嫌疑:曾被认为为移民目的结婚或企图如此。
不同原因对应不同路径:补强、动议/上诉、重提,或申请豁免(I‑601/I‑212/I‑601A)。
I‑485 被拒:动议、续审或重提
- I‑290B 动议(MTR/Motion):针对事实/法律错误或新增关键证据;期限以拒信为准(常见约30天)。
- 移民法庭续审 I‑485:若被置于法庭程序,可在法官前续审;需签证立即可用且具资格。
- 重提 I‑485:在纠正缺陷或更换路径(如补强I‑864、完成豁免)后再申请。
- 与I‑130的联动:确保请愿(I‑130)状态清晰;若I‑130被否,先解决再谈AOS。
I‑130 被拒:上诉或重提
- EOIR‑29 上诉至BIA:适用于多数学籍亲属请愿;注意地点与时限。
- 重提 I‑130:在补强真实性证据、解释矛盾后重提;与上诉孰优需评估时间成本与胜算。
- NOIR 撤销意向:若原I‑130已批后被拟撤销,需在期限内系统回应。
领馆 221(g)/ inadmissibility 与豁免
- 221(g):补件/行政审理,不等于最终拒签;按单据要求整理补件与追踪。
- 虚假陈述/欺诈:评估是否需I‑601(或212(i))豁免,论证对美公民/永久居民配偶或父母的极端困难。
- 非法滞留:需判定3/10年禁入是否触发;如走领馆,评估I‑601A 预先豁免可行性。
- 曾被递解:可能需I‑212 许可再申请入境,并与其他豁免搭配。
豁免是否可行取决于亲属关系、困难等级与证据质量;时间线与先后顺序很重要。
204(c) 与“婚姻欺诈”疑云如何应对
一旦触发 204(c),后续任何以婚姻为基础的请愿都可能被禁止批准。应对要点:
- 调取先前案卷与面试记录,明确“欺诈/企图欺诈”的证据来源。
- 用成体系的共同生活证据、第三方陈述与时间线,反驳“为移民目的而婚”的推断。
- 避免自相矛盾的解释;必要时提供专家意见(心理、文化背景、财务)作支撑。
面试复盘:一致性、证据与证人
- 一致性:对重要日期、开销、住所、家人互动达成一致认识,避免“背台词”。
- 证据:更新近6–12个月的共同文件;用清单+索引标注到页。
- 证人:可用愿意出具书面/出庭的亲友或第三方;内容需能被核验。
风控:出行、就业、搬家与法院
- 出行:案件未定且存在不准入风险时,谨慎出境;必要时先评估豁免或备用方案(I‑551章、回美证等是否适用)。
- 就业/驾照:确保EAD与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;提前与人事/DMV确认收据或延展可接受性。
- 搬家:及时提交地址更新(如 AR‑11),防止漏收通知。
- 法院:收到NTA或出庭通知,立即与律师同步日程与证据准备。
FAQ:常见提问
I‑485 被拒还能再申请吗?
可,但要先解决拒绝原因(如补强I‑864、完成豁免或澄清记录),并评估是动议、续审还是重提更优。
I‑130 上诉和重提哪个更好?
取决于拒绝依据与时间成本:证据可迅速补强时,重提更快;涉及法律争点或204(c)时,上诉更能正面回应。
面试当天被“分开问”,之后被拒,怎么办?
调阅问答要点,梳理矛盾来源;用票据与第三方证据佐证真实关系,考虑动议或重提并请求再面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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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绿 被拒 怎么办
I‑130 拒绝
I‑485 拒绝
221(g)
I‑290B 动议
EOIR‑29 上诉
I‑601 / I‑212 / I‑601A 豁免
204(c) 婚姻欺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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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声明:本文为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;期限与要求以官方拒信/通知为准,政策可能变动。
目錄
被拒後72小時行動清單
- 讀信不猜測:逐字確認拒信/拒簽單之法條、事實、期限與可否上訴/動議/補件。
- 歸檔證據:保存面談通知、問答筆記、投遞回執、補件清單、收據號與往來電郵。
- 時間軸復盤:將關係/入境/身分/就業/旅行之關鍵節點列表並標註證據。
- 風險評估:若收NTA或移送法庭,立即與律師制定策略。
- 溝通管理:避免無序聯繫承辦官;一切以書面與期限為準。
先辨原因:六大拒絕觸發器
- 婚姻真實性不足:共同住所/財務/社交證據薄弱,或面談矛盾。
- I‑864 經濟擔保不足:收入/資產、聯保人或報稅問題。
- 不准入(inadmissibility):非法逾留/入境紀錄、虛假陳述、特定刑事/公衛等。
- 程序性問題:缺件、費用、逾期、地址未更新致漏信。
- 領館 221(g):行政審理或材料未齊,非最終拒簽。
- 204(c) 婚姻詐欺嫌疑:曾被認為為移民目的而婚或企圖之。
不同原因對應不同路徑:補強、動議/上訴、重提,或申請豁免(I‑601/I‑212/I‑601A)。
I‑485 被拒:動議、續審或重提
- I‑290B 動議:針對事實/法律錯誤或新增關鍵證據;期限以拒信為準(常見約30天)。
- 移民法庭續審 I‑485:若進入法庭程序,可於法官前續審;須簽證可用且具資格。
- 重提 I‑485:修補缺陷或完成豁免後再申請。
- 與 I‑130 聯動:先確定請願狀態;若 I‑130 被否,宜先處理。
I‑130 被拒:上訴或重提
- EOIR‑29 上訴至 BIA:多數親屬請願適用;注意地點與時限。
- 重提 I‑130:補強真實性證據與矛盾解釋後重提;與上訴擇一需評估時間與勝算。
- NOIR 拟撤銷:原已核准之 I‑130 被擬撤銷時,須於期限內詳盡回覆。
領館 221(g)/ inadmissibility 與豁免
- 221(g):補件/行政審理,非最終拒簽;依單據補齊並追蹤。
- 虛假陳述/詐欺:評估是否需 I‑601(或212(i))豁免,論證對美公民/永久居民配偶或父母之極端困難。
- 非法逾留:判定3/10年禁入是否觸發;如走領館,評估 I‑601A 可行性。
- 曾遭遞解:可能需 I‑212 准許再申請入境,並與其他豁免搭配。
豁免成敗仰賴親屬關係、困難程度與證據品質;時間線與先後順序關鍵。
204(c) 與「婚姻詐欺」疑雲
- 調閱先前案卷與面談紀錄,釐清「詐欺/企圖詐欺」之根據。
- 以系統性共同生活證據、第三方陳述與時間線反駁「為移民目的而婚」。
- 避免互相矛盾;必要時輔以專家意見(心理、文化、財務)。
面談復盤:一致性、證據與證人
- 一致性:日期、開銷、住所、家庭互動應一致,避免制式背誦。
- 證據:更新近6–12個月的共同文件;清單+索引標註。
- 證人:可用願出具書面/出庭之親友或第三方;內容須可稽核。
風控:出行、就業、搬家與法院
- 出行:案件未定且存不准入風險時慎出境;必要時先評估豁免或備援方案。
- 就業/駕照:確保EAD與證件有效;入職/續照前與人資/DMV確認收據可否採認。
- 搬家:即時通報地址變更(AR‑11)。
- 法院:收NTA或出庭通知,立即與律師同步時程與證據準備。
FAQ:常見提問
I‑485 被拒可再申請嗎?
可,但須先解決拒絕原因;並評估動議、續審或重提之優劣。
I‑130 上訴與重提怎麼選?
看拒絕依據與時間成本;若屬證據不足,多數情況重提較快;涉及法律爭點則上訴較能釐清。
分開問後被拒怎麼辦?
取得問答重點,釐清矛盾並以票據/第三方證明補強;評估動議或重提並請求再面談。
婚綠被拒想翻盤?交給 PN環球律所
I‑290B/EOIR‑29 · 221(g)補件 · 204(c)反駁 · I‑601/I‑212/I‑601A 豁免 · 再面談與法庭續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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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綠 被拒 怎麼辦
I‑130 拒絕
I‑485 拒絕
221(g)
I‑290B 動議
EOIR‑29 上訴
I‑601 / I‑212 / I‑601A 豁免
204(c) 婚姻詐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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